船舶买卖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船舶买卖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船舶买卖合同1卖方:
买方:
买卖双方就有关“ ”船的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船舶
船名:
总吨:
船舶种类:
净吨:
船籍:
总长:
船级:
型宽:
建造厂家:
型深:
建造年份:
载重量:
二、所有权
卖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的“ ”船的全部产权。
三、船价
船价为。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四、付款
双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后,立即办理船舶交接手续,并由卖方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完毕,所有船舶档案移交给买方后,由买方将船款一次性支付给卖方。
五、看验船
卖方应为买方安排看船。在不延误船舶正常营运的前提下,卖方应尽可能为买方看验船提供方便,并确定具体的看船时间和地点。卖方已于年月,为买方安排了看船时间。
六、船舶交接
船舶在地点进行交接。移交船舶期限:签订交接协议后卖方应及时将船舶移至交船地点。船舶按买方看验船时的状况移交,自然损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卖方应将买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部分损害,卖方应将船舶恢复至买方看船时的状况。买方应给卖方合理的恢复原状的修理时间。
七、备件
船舶包括船上的备品、备件、工属具由卖方按船舶现状移交给买方。船上气胀筏、救生浮具、救生衣及通导设备归买方所有。
八、债务
在交船时,由卖方向买方提供提供担保书,担保该船在移交前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其他随船债务;并承诺,交船后若因该船移交前的随船债务而发生纠纷导致的赔偿、费用、开支等由卖方承担。
九、费用判定
交船前,该船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交船后,该船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在船舶进行交易时,费用有买方承担。
十、 登记
船舶移交后,卖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登记;买方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费用各自承担。
十一、买方违约责任
若买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10%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在支付定金后,若买方决定不再购买该船,并拒绝支付船款,卖方有权没收定金;若买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后一日前按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支付购船价款,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归卖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弥补卖方损失,买方还应赔偿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
甲方:乙方:日期:
船舶买卖合同2甲方: (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发展水上运输事业,提高社会船舶经济效益,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属于杨兵个人所有的甲板机动货船(船号: )总长 米,最大宽度米,深 米,船舶出售给乙方,价格为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00)。
二、经双方试航检查,交船前机器及轴系推进器运转应正常,如有故障及损坏由甲方维修,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船上设备及配套设施,甲方不得拆走,船上工具全部交给乙方,如有00缺少,由甲方赔偿。
四、甲方必须将船护送到汉口交接,船到汉口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伍仟元,甲方应同乙方一起到船籍港湖南张家界港航局地方海事局,船舶挂靠的 船务公司,办理过户手续(所有证件船籍港、船名、船号不变,只变更船舶所有权人名称,将杨兵改为陈记柱)。甲方须提供该船舶的全部有效证件(船舶所有权证、国籍证、船检证、最低配员证、安检证、防油污证、迁证簿、迁证卡、营运许可证、营运证)甲方保证该船没有任何抵押,并有建造图纸,能入海事网。在所有证件过户改名、年审费用及船舶交易等费用由乙方支付人民币两仟元封顶,如有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全额支付。
五、该船挂靠湖南张家界 船务公司,甲方须提供公司出具的所有权 属杨兵个人所有的证明,将所有证件过户给乙方陈记柱后,船务公司同样出具该船所有权属陈记柱个人所有的证明后,乙方一次性将买船款由网银打入甲方帐户,甲方凭手机收到收款短信后,开具收据给乙方。
六、该船交易前所有债权、债务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自己承担或处理,与乙方无关,该船手续交接完成后,乙方在营运中由于甲方(或以后)与他人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影响乙方船舶正常运转,应由甲方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1000元/天)。
七、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日
船舶买卖合同3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号双体钢质客轮的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标的物名称
停泊在______________港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双体钢质客轮,该船现有设施有:
a.动力系统;b.通讯系统;c.中央空调主机;d.救生设备;e.所有随船原图纸。
第二条 转让价格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作为本合同定金。余款_________万元乙方用银行承兑汇票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 前期准备
4.1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甲方将“______________”号交由乙方管理,管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包括水电费、码头费、人工费等。乙方管理“______________”号轮期间,“______________”号轮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4.2 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如需甲方提供有关手续,甲方应全力协助。
第五条:移交
5.1 乙方应自管理“______________”号轮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无瑕疵的银行承兑汇票,确保甲方收齐余款,以示乙方已付清余款 ……此处隐藏20926个字……及相应的利息(利息按买方支付金额的月息2%计算,不足月按天数计算)以及买方为购买该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损失,其中包括买方接船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买方派上船的船员工资、路费等。同时卖方尚需向买方支付相当于船舶总价的30%违约金。
3、船舶交接时,由买卖各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船舶实体交接证明》。该证明双方各持一份。
八、责任、风险划分
以该船《船舶实体交接证明》签署之时为界,交船前发生的一切风险、海事责任、债务、债权由卖方承担,卖方办理的各种保险终止。交船后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债权、债务由买方承担。
九、所有权声明
“ ”轮,所有权归属人为 。
十、合同的签署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包括传真签署)。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补充协议。
2、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不能解决,可提请海事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给公司。
4、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署于 。
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
卖方代表: 买方代表:
年 月 日
船舶买卖合同15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 买卖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 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 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 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 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 ,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 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__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4)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7)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8)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
营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年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