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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合同

时间:2022-11-09 01:23:11
承包经营合同【精】

承包经营合同【精】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包经营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包经营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共同促进旅游接待业务在甲方酒店深度合作的原则,以“酒店内所有住店客人”为资源,甲乙双方共同派员相互渗透开展旅游咨询和预定业务,签署以下《协议书》,具体为:

一、合作内容:

1、乙方负责派驻一名业务人员到酒店工作,甲方在现有员工中安排一人兼职或专职从事旅游接待工作。乙方负责所属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甲方负责所属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员工奖金提成从双方利润中分配。员工业务管理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大堂显要位置提供旅游部办公场所,员工制服、办公桌椅,电话,宽带等由甲方提供,电脑,打印传真机由乙方自行承担。

3、合作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1日至年月30日止。合作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合作权,合作分成期间,乙方为甲方在酒店内的唯一旅游承接商。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酒店各部门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各项旅游接待和服务工作,甲方配合乙方杜绝和打击酒店任何员工私自承接旅游业务转交他方的行为。

2、以下业务(但不局限于以下)由乙方独家唯一代理:

1)酒店内部所有会议的旅游接待和相关延伸服务;

2)住店散客、团体旅游和相关延伸服务;

3)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代表酒店推广和经营酒店的官方网站,网站会议订房和旅游计入双方合作分成利润;

3、甲方优先确保乙方的订房需求,并适当给予乙方提供全年优惠价格;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需要有被甲方认可并具有国家法定旅游和相关产品执业资格并可以为甲方客户提供旅游品牌咨询和旅游预订的服务单位;

2、乙方有义务定期为人员提供必要的旅游业务培训和操作流程培训。

3、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提供主要线路底价,做到价格透明化;

4、协议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与甲方继续进行战略式全面合作的权利;

三、合作方式:

黄山市内散客拼团线路游、酒店小包价旅游、会议旅游等等:合作返利方式:按所有业务利润的(对客报价—成本)对半合作分成方式;

四、其他

1、合作期间内,不得变更协议或终止本协议。若一方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需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及声誉损失;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系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合意,并非一方决定并提供的格式条款。

2、本协议到期后,由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续约合同;在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对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各自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商定并于20xx年7月1日签署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xx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xx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2

第一条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现任某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刘某、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王某(以下称承包者),自愿承包经营该分公司,承包期限暂定为五年,自年一月三十一日至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为自我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制约,实行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本协议承包方内容为:按规定上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并以质量、安全指标、综合治理、方针目标实现率作为挂钩考核指标。乙方承包经营基数一经确定,则挂钩指标值在承包期限内不变。

第四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上缴给甲方管理费执行标准:

1、由乙方总承包上海市范围内工程的,按工程总产值4%向甲方上缴管理费。

2、由乙方总承包外省(市)工程的,按工程总产值3%向甲方上缴管理费。

3、由乙方承接的上海市范围内的分包工程,乙方应按工程的总产值2%,向甲方上缴管理费。

4、由乙方承接外省(市)的分包工程,乙方应按工程的总产值1.5%,向甲方上缴管理费。

5、若甲、乙双方共同承接的工程项目,管理费上缴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议。

第五条

乙方在承包期内应完成下列指标:

一、甲、乙双方本着双赢的原则,甲方鼓励乙方多接工程,多做工程,乙方当年完成和超额完成产值达到1亿元后,甲方收取管理费的费率则随之下调,下浮率仅用于第四条1、2、5款,对第四条3、4款的费率不再下浮。

1、完成产值≤1亿元,收取管理费4%。产值1亿元至3亿元,每增加1000万,则收取管理费下降0.1%。

2、产值≥3亿元,收取管理费2%,不再下浮。

二、质量指标:(详见附件一)。

三、安全生产指标:(详见附件二)。

1、不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

2、工伤事故频率不超过0.8‰。

3、安全生产规定的基础管理工作(可参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建制)。

四、质量方针目标实现率:100%。

五、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工程部上报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质保期满时的质量征询记录。

第六条

乙方上缴甲方工程管理费结算方法:

1、乙方在工程所在地开设工程专用帐户,将所承建工程的工程款收入资金,存入该帐户,专款专用,双方控制,甲方监督使用,乙方不准以任何方式擅自挪用工程款,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名义对外投资,不得将资金拆借至外单位。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银行贷款。

2、管理费收取按工程付款情况,同比例收取。管理费应在收取工程款的同时,由乙方将资金划入甲方的帐户,并以利润的形式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3、乙方开具工程款发票后,凡涉及施工产值的营业税、工程合同签证费等,均按国家及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有关规定,由乙方承担。

4、凡乙方发生的应缴甲方的管理费、应承担的营业税、合同签证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按国家政策可享受免税待遇或总承包单位已承担了有关税金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递交有关文件资料。

……此处隐藏20054个字……>

10.4.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除变动酒店结构;

10.4.3 损坏承包的酒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10.4.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酒店用途的;

10.4.5 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10.4.6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超过15天。

10.4.7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10.4.8承包期间,乙方逾期20天未缴纳承包金。

10.4.9乙方擅自以甲方名义举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10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酒店收回的验收

11.1 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30天,将承包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物品(无论是否为乙方所添附)等清点后如数交还给甲方。

11.2 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保证交还后的酒店能够正常经营。

11.3 乙方装修改造投入的设备、设施、物品等全部无偿移交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12.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按12.1条款支付违约金外,赔偿损失计算标准定为:投入总费用(有准确的凭证)×70%×提前终止合同的年数/10年。

12.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按12.1条款支付违约金外,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对大酒店所进行的改造与装饰等均无偿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押金。

12.4 在承包期内,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纳承包金,逾期交纳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纳承包金的0.1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20天以上(含),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300万元违约金,并没收押金。

12.5合同期满,乙方未按约定交还酒店的,每逾期一天,须向交付支付占用费 元,并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3.1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3.1.1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2 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13.3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的签约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5.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1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开开串串香餐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包经营餐馆,餐馆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餐馆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承包给乙方的位于市区路第号和第号门市;

2、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财产进行清点。

3、甲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将餐馆全部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进行简单装修(如安装空调、铺设地面等)

5、上述门市房屋的承租权和室内财产属甲方所有,甲方应同餐馆经营权一并移交给乙方,供乙方经营使用。

第三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承包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鉴订之日乙方付给甲方元整(大写:壹拾壹万元整),年月日前乙方付给甲方元整(大写:元整);乙方给甲方的承包金包含门市房屋租金,门市房屋租金由甲方负责向门市房屋所有权人支付。

2、承包金必须在约定的时间一次性付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地收回乙方的承包权。

第五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保证该门市房屋的使用安全,其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市房屋的使用功能,严禁改变房屋的本体结构。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所投入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和室内的装饰装修,在届满后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安全责任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文明经营,对就餐客户的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对来本店的客户以及本店工作人员承担全部人身安全

责任和防盗等治安责任。

第七条餐馆的转包与转让

在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处置甲方财产,更不得将承包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承包权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十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该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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