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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加工合同

时间:2022-10-25 17:04:44
承包加工合同15篇

承包加工合同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承包加工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承包加工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乙方大理石板材加工经验,发挥乙方的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有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管理甲方位于干挂石材大理石大理石加工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承包内容:

大理石板材加工及管理,大理石毛板下车、上台车锯切、线条拼装、平板开槽。

第二条:承包期限:年月日至石材幕墙结束。

第三条:承包方式:

1、采用包工不包料形式,所有材料全部由甲方提供。

2、台车锯机及其附属设备由甲方提供,切割板材用刀片乙方自理。

第四条:承包费用:

1、大理石板材加工承包费用为综合单价元/平方米(本单价包括管理费用、人工工资、生活费、住宿费用、保险等)乘以甲方提供乙方料单加工完成量为最终结算总价。甲方不在追加其他费用款项。

第五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大理石排锯台、必要的工作场地及平板车相关设备等及配套设备给乙方使用【附设备移交清单】。

1、中甲方提供加工厂的合法证照、水、电、路三通。负责提供加工的机械设备工具。

2、甲方根据现场需求向乙方下达加工任务。

3、甲方为乙方人员遵纪守法、安全文明生产的教育、提升产品质量、加工技能培训。

4、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5、如乙方连续7天不能按时完成现场所需石材切割,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工作时间或更换人员。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服从甲方的组织指挥和总体安排,遵守各项规定制度。乙方工作人员在合同期内必须服从甲方监督,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安全的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

2、爱护甲方设备、设施等公司财物,合理使用材料,因材用料,不造成浪费。

3、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4、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石材加工标准要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质量事故、产品损失或声誉影响,乙方应承担其责任。

5、录用工作人员,要符合劳动法规定,所录用员工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慢性疾病和重大疾病,乙方关心员工身心健康。

6、按时给其人员发放薪酬,不得拖欠。

7、工作区域保持坏境卫生整洁。

8、工作人员在合同期间应自觉遵纪守法,严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加工的产品不合格需返工的,乙方须承担返工所需的相关耗材费用及电费。

第六条:质量标准

1、板材对角线误差控制在3㎜之内;线条拼接缝隙控制在1mm之内,无法拼接严实的,须用石粒及胶填满。

第七条、结算方式:

甲方按时支付乙方每月完成工程量的%承包费,尾款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结清。

第八条:设备移交:

在本合同签定5日内,甲方向乙方现场清点交付机械设备工具、水、电设备和有关设施,签署交接清单。待合同终止时,乙方按照清单向甲方交接有关设备和物资,确保设备、物资完整无损,可以正常使用。

第九条:合同争议: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起诉。

第十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补充或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生效日期:

本合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

乙方(盖章):年日日月

承包加工合同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现就将加工环节生产组织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发包内容

1、甲方将xx加工环节的生产组织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承包组织员工进行生产,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场所、加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及相关工具,甲方按乙方完成情况支付相应的加工费用。

2、甲方负责免费安排乙方所聘员工的住宿。

3、甲方承担乙方员工的车费(一年一次)天津——江西硬座票。

4、承包后甲方保证乙方货源,即在乙方承包后,甲方每月应保证乙方货源为80000mm口径以上。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20xx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三、质量标准及奖惩约定

因乙方的生产质量问题,造成xx发生质量问题的处理办法:

1、万元以内的质量事故,甲方承担维修差旅费,乙方承担维修人员工资。

2、超过万元以外的质量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3、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4、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如因加工问题造成的损失,一个月内产品的损失在300元以内,甲方不予追究,超过300元的损失乙方应照常赔偿。

四、加工费用的结算

1、按加工的口径为计件标准计算加工费用,单价见附表。

2、乙方第一个月的工资按班或按月计算,从第二个月开始计件制。如按月工资计算,超过工作时间加班,加班费用为当天每小时工资发放:当天工资÷8h×加班时间。

3、在第一个月能计件则计件,如不能计件则需保证最低工资车工、钻工3000元、立车、镗床3500元(人数为7人),第二个月必须计件。

4、加工费用的支付方法:本月支付上月加工费用。每月号支付。

五、员工管理乙方的员工由乙方负责管理,除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乙方的员工在公司承包期间,应服从公司的领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爱护好设备和工具,下班时关闭电源和各种设备。

六、其它事项

1、生产周期一经确定(乙方签字),乙方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如需延长加工周期,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全责承担。

3、甲、乙双方就有关加工方面的问题以书面形式确认,按“谁出错,谁承担”的原则向对方赔付损失。

4、乙方内部员工工资结算,打 ……此处隐藏15947个字……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留存、外传和复制品技术资料。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 %( 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 %(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 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 %(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

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机器、设备等)。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

签订日期:20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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